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学习贯彻《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大连财经学院《关于做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创业学院于11月3日在践学楼214会议室开展《条例》的学习活动。
活动中由教学秘书范成博介绍《条例》概况,《条例》是由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并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49条,就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通报、源头追溯、数据交换和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案件线索发现和处置能力。
省人大审议通过《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通过后,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此次对《条例》的学习,传播了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进一步增强全院教师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有利于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规守纪,坚守底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